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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章水镇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9NBHSWT13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止
五、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章水镇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 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方服务情况、被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 465万元/年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招标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35”(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人民币90000元。
3、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367585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74-87260920 传真:0574-8723638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9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政采云(www.zcy.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联系人:颜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幢15楼
联系人:张俊上
联系电话: 0574-87842865传真:0574-8788461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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