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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 8月 2 日
公告期限:2019年 8 月 2日至2019年 8 月 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河道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工程(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WXQ2019-41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河道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工程(重招)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采购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期 (工期)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1 | 宁波杭州湾新区河道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工程(重招) | 杭州湾新区主要河道桥梁两侧警示牌制作安装,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472块 | 45日历天 | 35.9924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09:0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报名时间以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记录的报名时间为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发售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条件: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00元。通过供应商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HZWXQ2019-41)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8315972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注:本项目HZWXQ2019-4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继续有效。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十、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384696
联系地址: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88号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 系 人:缪臻、徐杰
联系电话:0574-63086120
传 真:0574-6308615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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