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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控系统(二期)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08-03-27 00:00:00     阅读:次
 

日期:2008年3月27日

项目编号:CBNB-20080027G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CBNB-20080027G项目中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采购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建设宁波市海曙区治安动态监控系统(二期)租赁项目。本期在充分利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扩建1871点,其中500个监控点仍采用一期的模数方式进行建设,另1371个点(社会单位、广场商业区物业建设的符合一、二类布点范围要求的点)采用数字方式进行建设。本次采购包括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后台集成软硬件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监控点的光缆(点对点到派出所分控中心、派出所到分局指挥中心)的敷设;前端监控点的供电的施工;部分监控点补光建设(包括补光设施和电费);监控点前端设备使用电费;整个监控系统的维修维护服务。
  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五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五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监控中心的建设、所有设备的电费(不包括监控中心的电费)、维护费用。

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本工程实施区域内具有经营国内网络与设施的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经营基于固定网络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网络运营商;

3)投标人必须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委托的工程设计施工集成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a)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c)具有浙江省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一级;

d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e)具有治安动态监控视频系统施工的成功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

5) 投标人还应符合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经营活动中无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3.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08年3月27日-2008年4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 — 11:00,下午2:00— 5:00.

5.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雅戈尔大道1号B座110室)

6. 谈判截止时间: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08年4月8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谈判文件和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 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08年4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南都宾馆开始,届时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孙妙芳   电话:13605880806


招标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海伟   电话:87425377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人民币帐号:3101012200000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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