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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政府会场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06-01-25 00:00:00 阅读:次
1、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单位全称)的1号楼四楼装修工程,装修面积23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灵桥路229号。现按规定通过竞争性洽谈方式,招标选定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标准; 招标工期为(任选一种) (1) : (1) 建设单位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2) 参照国家工期定额,提前 %。 3、现根据规定从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中确定 五 家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来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4、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具有装饰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装饰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报名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及招标信息上要求的其它资料向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经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确定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凭有关证件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大写):叁千 元整。 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 装修、安装。 6、招标工作安排: 投标报名时间: 2005年4月13日至4月19日3: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一楼25号窗口)。 联系人: 陈静儿 电话: 87255160 传真: 8725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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