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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09—NBH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宁波市海曙区采购中心决定对海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资格认定项目(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进行竞争性洽谈,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海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资格认定。 二、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登记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同时具备: 1、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宁波市注册的、并具有承保行政机关车辆保险业务经验的保险分公司; 2、具有在宁波市行政辖区经营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业务资格; 3、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满足上门服务需求; 三、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保险公司,请派员随带公司介绍信、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表。自 四、洽谈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 地点: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1楼34号窗口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6楼办公室 (3)召开预备会时间: 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4)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投放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1楼34号窗口 (5)开标时间: 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五、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六、集中招标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 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6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5010 联系人: 陈静儿 电话:0574-87258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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