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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外国语学校(青林湾学校筹)舞台音响、灯光、幕布设备与安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2011-04-27 00:00:00     阅读:次
 

日    期:2011年4月28 日

招标编号:2011-NBHSC-02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海曙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受(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就青林湾学校室内舞台配套设施,包括舞台灯光、音响、幕布设备系统、所需桥架管线材等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投标文件应密封良好,密封处需有投标人代表签字)。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设备为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青林湾学校)室内舞台配套设施(舞台为8米*14米,室内场馆为36米*40米,室内活动看台1016座,固定看台560座),包括舞台灯光、音响、幕布设备、所需桥架管线材等及安装调试。

本工程设备为青林湾学校室内舞台配套设施,包括舞台灯光、音响、幕布设备、所需桥架管线材等及安装调试。

2.1.2本工程设备总投资预算不超过50万。

2.1.3工程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且符合区教育局、建设局和建筑施工单位的要求

2.1.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1.5工程质保期为2年,并提供终身服务。

2.1.6安全要求:合格

2.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开始分批交货(进口设备30天),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8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1.9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付款95%,质保金5%。

2.1.10投标报价综合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装卸费、风险费、利润、检测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一

青林湾学校室内舞台配套设施系统

1批

详见招标货物技术规格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主要设备有国内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中国区总代理颁发项目授权证书(适合进口产品)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宁波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具有投标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经营/制造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检查原件及作实地确认的权利,如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登记,网址: http:// www.nbzfcg.cn/。登记注册咨询联系人:何青青   联系电话:0574-8725435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1年 4 月 28 日起至2011年 5月 5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09:00—16:00,合格的产品投标人可以前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贸易公司投标时应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合国内产品)或国内总代理颁发项目授权证书(适合进口产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单位介绍信;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性质,注册地址、通信地址、法定代表姓名、已管理项目情况、人员情况等);

4.2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1年5月6日17时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11年5月 9 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4.3现场踏勘将于2011年 5月6日9:00 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合一同出发进行,请各投标单位自备交通工具。

4.4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宁波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页(详见本公告第6条),招标人在相关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5 月23日下午14:0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

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下午15:00前

户    名: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帐    号:8216012011103404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青青 0574—87254352

不接受无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投标文件。

未能获得供货合同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货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原款退还。

5.3开标时间:2011年5 月23  日下午14:00 时整(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光大厦北门上)

6、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1)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2)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fcg.haishu.gov.cn)(3)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若有询问,请与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15楼办公室(2)

本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58901

传真:0574-87258958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

地址:海曙区悠云路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0574-8719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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