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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校安工程加固项目设备搬迁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1-03-25 00:00:00     阅读:次
 

招标编号:2011—NBHSC—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海曙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受采购人的委托,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海曙区校安工程加固项目设备搬迁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活动,并提供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良好,密封处需有投标人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

1、招标编号:2011-NBHSC-011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的海曙区校安工程加固项目,项目工程总投资:约7684万元,搬家费用约为15万,本项目分2个标段,一标段:李兴贵中学、镇明中心小学、尹江岸小学、孝闻街小学、东恩中学、广济中心小学、爱菊艺术学校;二标段:东方中学、新芝小学、西郊中心学校、南苑小学、高塘小学、第十五中学、孙文英小学。一标段为7.5万元,二标段为7.5万元(其中多媒体设备需要专业人员拆装,需拆装多媒体的套数分别为:一标段86套、二标段84套,设备搬迁中标后,搬迁公司需安排专业人员拆装,因此搬迁费用的报价搬家公司需综合考虑)。

2.2招标范围:

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校安工程所有学校设备的搬迁工作(加固项目施工前所有设备搬到业主指点的地点,加固项目完成后搬回至原来的位置,空调、屏风办公桌、多媒体等需拆除)具体设备数量《设备搬迁情况一览表》(设备一览表不是所有设备,较小设备不在统计之列,需搬家公司现场踏勘,根据实际情况报价。加固项目完成后空调需安装至原来位置)。

2.3搬迁期限:承诺接到业主通知后3日内完成。具体搬迁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搬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校安工程15所学校内)

2.5设备搬迁要求:

本项目执行标准参照宁波市地方标准《家庭物品搬运服务规范DB3302/T 1035-2010》

1)、中标签订合同后,搬家单位在接到业主通知后1个小时后就位。

2)、搬家单位要服从校方及其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分配,不怠工,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

3)、搬迁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所有设备不得有毁损,若由于搬迁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设备毁损,搬家单位应照价赔偿。

 4)、所以设备搬运到校方指定的地点。

5)、搬家公司应按时完成所有设备的搬迁任务,如超出业主规定的期限而影响整个项目的开展,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搬迁费总额4%比例扣减搬迁费。

2.6 15所学校需搬迁的设备情况(见招标文件后附表)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的搬家公司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登记,网址: http:// www.nbzfcg.cn/。登记注册咨询联系人:何青青   联系电话:0574-8725435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1年 3 月28日起至2011年 4月 1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09:00—16:00,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前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单位介绍信;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性质,注册地址、通信地址、法定代表姓名、已管理项目情况、人员情况等)

4.2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11年4月 2 日16:00  时前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1年4月6 日16:00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3现场踏勘将于2011年 4 月2日9:00 时在海曙区教育局三楼(安全和基建科)集合一同出发进行,请各投标单位自备交通工具。

4.4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宁波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页(详见本公告第6条),招标人在相关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4 月12日上午9:0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下午15:00前

户    名: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帐    号:8216012011103404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青青 0574—87254352

不接受无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投标文件。

未能中标的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原款退还。

5.3开标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光大厦北门上)

6、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1)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2)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fcg.haishu.gov.cn)(3)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若有询问,请与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集中政府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15楼办公室(2)

本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58901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57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7195730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3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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