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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鄞江镇镇区环镇东路及四明东路沿线管控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9NBHSWT077
档案编号:KXZJ-20190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投标限价 | 采购预算 |
1 | 鄞江镇镇区环镇东路及四明东路沿线管控项目 | 市容秩序维持、设施巡查管理、定点巡查、其他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 | 合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人民币 83.3万元/年 | 人民币 250万元/3年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可拒绝其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077”(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
3、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14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229549;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74-87260920 传真:0574-8725895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6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江镇鄞江路2号
联系人:张啸 电 话:0574-8803387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慧慧、陈斌武、郑菊琴、王凯翔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2@126.com
十三、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2、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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