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ZWXQ2017-49)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1-28 08:51:40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的委托,就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ZWXQ2017-49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行驶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机动车属性等检验鉴定,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采购人经财政资金审批通过、对原成交人考评合格,且杭州湾交易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合同可以续签一年。预算价:35万元/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若在开标当天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投标人必须具《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未写明的提供公司当地省司法厅出具的相关业务范围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日期: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取:投标人于开标现场将标书费交由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574-63991908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14时00分。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5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31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联 系 人:熊队
联系电话/传真:18906749978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号
联 系 人:岑云
联系电话/传真:0574-6389980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