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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ZWXQ2021-07(NBITC-202110065GC)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年度报价:1060000(元)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四号136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食堂外包服务 | 食堂外包服务 |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 服务单位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 | 本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滨,胡建国,郑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地 址:杭州湾新区防汛公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93-88620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86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 真:/
联系人 :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附件信息:
27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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