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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粮食中心库二期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12 16:40:49     阅读:次

海曙区粮食中心库二期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09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粮食中心库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编码2206-330203-04-01-4136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粮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粮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结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394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7932.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新建平房仓、机械库、器材库(含制氮机房、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等)、管理用房、综合配套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物资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用地面积约 6455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9518 平方米,容积率 0.92(最终建筑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建设地点:位于高桥镇岐湖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决算审核服务工作)、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具体以业主任务通知为准)。

2.3招标控制价:137.9182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报告,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本项目不适用信用最高等级免缴条款,请勿勾选。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扫描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6 日09时30分。

7.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粮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港村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泽成、吴梓丞、苏婷婷、方玉忠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室

电话:0574-87707752、1881528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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