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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集士港镇纬三路(广泽路--广蔺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01 16:44:01     阅读:次

海曙区集士港镇纬三路(广泽路--广蔺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041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集士港镇纬三路(广泽路--广蔺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6-330203-04-01-18357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交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镇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44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366.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东西走向,西起广泽路,东至广蔺路;道路全长约684 米,新建桥梁1座,标准横断面宽16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纬三路(广泽路--广蔺路)。本次招标控制价107.93万元,具体以最终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基数计算勘察设计费。

2.2招标范围:海曙区集士港镇纬三路(广泽路--广蔺路)道路工程实施性方案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

2.3服务期限:总周期35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hsgcjs.haishu.gov.cn/备用网址:http://8.136.155.172:8010/)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中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8月23日 09 时 30 分。

7.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徐主任

联 系 人: 0574-8743872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24楼2409室

    联 系 人: 王婷

    电  话: 1348668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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