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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环镇东路(K0+000~K2+461)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6-28 17:07:28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61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江环镇东路(K0+000~K2+461)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和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与四明路相交,终点与鄞里线相交,全长2.461公里 。本工程现状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2-34米,共涉及2座简梁桥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原水泥路面白改黑及病害整治、非机动车道加铺钢筋网后铺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改造铺设花岗岩、雨污水管道改造、桥梁病害处理、综合管线上改下、交通沿线设施及路灯等提升改造。
    2.3项目总投资:3856.26万元
    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人民币33522808元
    2.5计划工期:8个月(2021年11月底具备通车条件)
    2.6招标范围:鄞江环镇东路(K0+000~K2+461)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鄞江环镇东路(K0+000~K2+461)改造工程施工图及清单。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担任过单项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且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造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4其他:(1)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任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任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所有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 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 /haishu/)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李克勇
    电话: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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