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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04 16:27:57     阅读:次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9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30203-61-03- 82160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西至翠柏路,南至永丰西路。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5700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约6858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38100万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6.82万元。

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及项目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类、服务及材料设备类),及造价咨询服务(含施工总承包工程、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及单独采购的材料设备招标控制价编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招标人(从高)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造价咨询部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同时提供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2招标代理部分: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其它要求:

3.6.1拟派造价咨询部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否决投标处理。

3.6.2授权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2020年4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

3.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申请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13楼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0574-89299079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钟波达、卢赞、吕忠煜

    电话:0574-87304840、8730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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