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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鄞线K0+000~K7+940大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2020NBHSGC06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鄞线K0+000~K7+940大中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张鄞线K0+000~K7+940。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属县道三级公路,路基宽度9.5m,设计速度30Km/h, 路线全长6. 700Km,其中K0+000~ K4+010段白改黑,长度约4.010Km,K4+010~K7+940 段仅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全线共有桥梁维修6座,盖板涵维修2座。
项 目 总 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2252.9万元,其中建安费1943.39万元。
招 标 控 制价:1941.2774万元。
计 划 工 期:5个月,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招 标 范 围:路面白改黑、板块维修、桥涵维修、挡墙修复、安全设施修复、排水设施修复、新建公交停靠站及其他附属设施。
标 段 划 分:1个 。
质 量 要 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
安 全 要 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为D级的,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4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支老师
电话:0574-8929779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罗蒙大厦906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5866698965
传 真:0574-881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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