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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4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30203-61-03-8216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西至翠柏路,南至永丰西路。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5700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约6858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38100万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19777665元
设计服务周期:100日历天,其中:实施性方案设计(含优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至竣工结束。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与轨道交通结建部分地上建筑、结构荷载的提资,地下室顶板梁和新增结构柱,轨道交通四小件(风井、冷却塔、出入口、无障碍电梯)外立面的设计。不包括轨道交通的其他设计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太阳能、人防及人防配套、专变配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基坑支护、幕墙(不含门窗)、智能化(含土建和精装修阶段)、精装修(含软装及精装修水电暖设计)、市政附属及综合管线(含海绵城市)、河坎、景观绿化(含海绵城市)、泛光照明、装配式建筑、桥梁;标识(不含专业交通标识和人防标识标牌)、室内灯光、声学、厨房和洗衣房专项设计顾问。不包括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热力、有线电视、通讯设计,但设计人员应配合上述配套专项设计,进行总体方案布置。
标 段 划 分:1个。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0年3月31日16时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项目业主: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15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4-8929909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名汇东方大厦2017
联系人:周立颖 潘萍霞 戴太敏 孙德富 沈鑫侃
电话:0574-87298907
传真:0574-5571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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