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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广德乡韵”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6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广德乡韵”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镇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7055m2,沥青路面面积约1997m2,铺装面积约4240m2,墙面改造面积约11757m2。
项目总投资:1675.17万元
招标控制价:12636819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风景线、西陆村、广昇村、顾家港自然村中的苗木种植、养护,沥青路面浇筑,园路、停车场铺设,混凝土路面修补,墙面改造,廊架、侧石、坐凳、标识牌、公交车站、围墙等建造,护栏改造,景观照明,管线敷设,配电箱制安等工程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责任(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类内容;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达7582091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资料确认:①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如为非法定招标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共三项资料确认,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资料中的项目规模数据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的数据为准);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3须提供投标人在2019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者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在品茗造价俱乐部(http://www.pmzaojia.com/SoftIndex_12_0_1.aspx)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项工(13056805319);徐工(15258212632)刘工(17681212939)。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各投标人需携带单位“CA锁”,并将“CA锁”单独装于档案袋中(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CA锁密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张主任。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许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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