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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古林镇千丈镜河~里龙港河~照天港河二期生态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6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古林镇千丈镜河~里龙港河~照天港河二期生态河道整治工程已由 宁波市海 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9】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古林镇前虞村、蜃蛟村 。
建 设 规 模:本工程整治河道中心线总长4380米,整治岸线总长9200米,新建护岸总长2780米 ,新建园路总长5400米,景观绿化总面积5012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 1720.07万元。
招标控制价 :14715306元。
计 划 工 期:3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稻香驿站、泵站及水利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类内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的,其
不得被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连 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 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 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 、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 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 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6时00分)前登录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 ,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 “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 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在品茗造价俱乐部 (http://www.pmzaojia.com/SoftIndex_12_0_1.aspx)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品茗投标 制作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项工(13056805319);徐工(15258212632)刘工 (17681212939)。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 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 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 续的开评标流程。
各投标人需携带单位“CA锁”,并将“CA锁”单独装于档案袋中(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 CA锁密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书面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若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 “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 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 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 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 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 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 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 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 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 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 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 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 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 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方玉忠、张俊上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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