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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墩建筑渣土消纳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11 16:02:46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8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岭墩建筑渣土消纳场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在岙大里水库库尾上游约300m处。
2.2项目规模:建设渣土场总库容1277万m3,工程规模为中型。建设内容包括下游挡渣坝、渣土堆填工程、两岸截洪沟等相关配套设施。挡渣坝顶高高程120m,坝高87m。
2.3项目总投资:42634.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119.71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757.13万元。
2.5招标范围: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具体包括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岭墩建筑渣土消纳场工程建设(下游挡渣坝、渣土堆填工程、两岸截洪沟等)及缺限责任期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计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
(2)结算审计工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60 天。
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由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备案登记。
3.1.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前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须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专业);
3.2.2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造价工程师资格(水利专业);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工建筑专业);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请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系统”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000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申请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8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3114710037191741146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系人:高艳圆
电话:0574-87117806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1018号国际商务楼1号楼26楼
联系人:汤德俊、李嘉鑫
电话:0574-87814207
传真:0574-872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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