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81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段塘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房(环城西路以西1#地块)项目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融资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至规划地块,南至段塘中路,西至看经路,北至段塘东路。2.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47988平方米,约7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00721.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3771.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6950.75平方米。2.3项目总投资:317350.7万元。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17001302元。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工程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1)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具体包括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计等。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2.9进度控制目标:(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2)结算审计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2.11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下述(1)、(2)资质条件或同时具备下述(1)、(2)、(3)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1)、(2)、(3)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1)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2019年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同时须提供2019年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一致;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6其它要求:招标(代理)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以签到为准),向招标(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授权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2019年10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3114710037191273043 |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③: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3958226228、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6.3 其他说明与要求:(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保单打印件(适用于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月 21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电梯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9.联系方式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科创大厦18楼联 系 人:高艳圆 电 话:0574-87117806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联系人:王效东、金星星电话:0574-27831578
| 上一条:启运路(机场路-环城西路)两侧立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下一条:启运路(机场路-环城西路)两侧立面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