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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县大道(同德路-鄞县大桥)综合整治工程Ⅱ—Ⅳ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9-06 15:31:06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6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县大道(同德路-鄞县大桥)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级补助、轨道承担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Ⅱ-Ⅳ标段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县大道(同德路-鄞县大桥)综合整治工程东起鄞县大桥,西至同德路。本次招标的为施工Ⅱ-Ⅳ标段,其中Ⅱ标段为K0-900~K0+000(机场路中间);Ⅲ标段为~K0+000(机场路中间)~K0+990;Ⅳ标段为K0+990~K2+860.141(鄞县大桥东岸)。
 
规模:Ⅱ标段工程全长约900米;Ⅲ标段工程全长约990米;Ⅳ标段工程全长约1870米。
 
项目总投资:约51149万元。
 
招标控制价:Ⅱ标段74650078元;Ⅲ标段81792971元;Ⅳ标段77767620元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
 
Ⅱ标段招标范围:Ⅱ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海绵城市、景观(含景观电气、景观排水)、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Ⅲ标段招标范围:Ⅲ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景观(含景观电气、景观排水)、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Ⅳ标段招标范围:Ⅳ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景观(含景观电气、景观排水)、绿化、鄞县大道桥面整治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3个标段。申请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施工投标申请,但入围后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文明要求:合格,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3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具有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里“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①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②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区、江北区及鄞州区或宁波市区任意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以资格预审当天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查询信息为准)。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申请人不再递补。
 
3.4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3.7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不分标段入围13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9月11日16:00时。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4.5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info.aspx?Id=428001)。
 
4.6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9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李红丽、王灿  
电  话:0574-87686684、87686781
传  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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