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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707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获批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大楼项目规模:客梯2台招标控制价:494000元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交货期:每批设备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安装工期:每批设备到场后30日历天安装完毕,并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许可证且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中有列明本次招标货物;(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C级及以上的电梯安装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其它要求: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9月12日16时00分。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5.4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ggzy.haishu.gov.cn/info.aspx?Id=428001)。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屏幕)。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7.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9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3114710037191719748 |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7.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电话(传真):0574-883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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