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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8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九年一贯制学校(海西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统筹安排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董家桥村,东至广蔺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经三路,北至布政西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4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348平方米,其中普通教学楼13500平方米,专用教学楼10800平方米,图书馆2000平方米,行政办公楼2580平方米,食堂9668平方米,风雨操场2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为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3846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09.44万元(含土地费6600万元),预备费1456.31万元。
招标控制价:611.33万元
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具体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范及服务内容技术要求。
投资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代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其中:(1)项目管理(代建)服务范围为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仅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有信用等级的,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造价咨询企业除外)。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2019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养老保险清单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照第二章第33条款执行)。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资质的企业。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19日16时00分。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① 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12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3114710037191147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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