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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奉路(长丰桥-长春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7-22 16:28:54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60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路(长丰桥-长春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2号、【2019】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承担建安费的40%,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海曙区南门街道,工程南起长丰桥,北至长春路。
建 设 规 模:全长约841.88米,全线包含一座现状桥梁。长丰桥~尹江路段为鄞奉路,标准断面宽度约36~36.5m;尹江路~长春路段为立交路,标准断面宽度为38.5m。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侧平石及桥梁改造;局部道路断面优化;沿线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及部分建筑立面整治。
项目总投资 :1756.64万元。
招标控制价 :10729159元。
计 划 工 期:18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桥梁改造工程、绿化景观改造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 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其资格预审不通过,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查询,如资格预审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11家(含推荐单位)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7月31日16:00时。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5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5.6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8月01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科创大厦18楼
联 系 人:高艳圆
电  话:0574-87117806
传  真:0574-8711780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 系 人:严索佳
电  话:0574-87730234
传  真:0574-877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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