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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8NBHSGC07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7】1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建设项目电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海曙区,东至澄浪堰河,西至立交路,南至尹江岸路,北临甬台温铁路。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55134.4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5幢高层,15-18层。
招标范围: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建设项目18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工期:设备交货期 3 个月,安装工期 2个月,必须满足总包工期需要。
招标控制价:650万元。
质量等级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合格。
标段: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代理商(制造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厂家(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2)投标电梯品牌的国内制造商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国内制造商或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代理商。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原件备查,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17:00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2 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
6.2提交形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备注:(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项目)。
6.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时间:2018 年1月19日至 2018年1月26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茹俊
电话:0574-83860964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吕忠煜 丁建平
电话:0574-87304974
传真:0574-8732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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