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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栎高线改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2-22 16:31:14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栎高线改建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本工程路线全长3.380公里(桩号K10+823-K14+203)。
 工程规模: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桥涵为公路-II级。公路路基宽度由9.5米拓宽至13.5米,横断面布置为:2×(3.5米机动车道+3.25米人非混行道)。
招标范围:集士港镇栎高线改建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人民币35504509元。 
工期要求:13个月(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且经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12月29日16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16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壹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idding.gov.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nbzgz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4-55888595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柴甬凯、唐虹波
 电话:0574-89086898、87977480
 传真:0574-8735565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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