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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基街公共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0-13 14:37:3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基街公共停车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2017)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仓基街南侧,原翰香小学北侧。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55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45.0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场地内停车机械设备、道路、水电、围场及场地外道路建设等工程。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444940元。(机械停车位设备价格每套不得低于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0 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拒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 10 月 20 日 17:00  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申请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申请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申请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申请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报名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17:00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申请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    式:网银[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

收 款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 3114710037191702885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申请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申请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6.3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9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725435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月30日14时 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74-87103689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9楼

联 系 人:郑成铨、徐莉、毛工

电  话:0574-83890351

传  真:0574-8389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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