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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塘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房(粮丰街以东)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30 14:38:58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段塘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房(粮丰街以东)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海曙区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其中1#地块南至苏家河,西至粮丰街,北至段塘东路,东至南塘河;2#地块南至段塘东路,西至粮丰街,北至积德路,东至南塘河。

建设规模:1#地块建筑面积约94693.58平方米, 地上61824.75平方米,地下室32868.83平方米;2#地块建筑面积约91049.69平方米,地上59425.66平方米,地下室31624.0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70462万元。

标段划分数量:2个标段。

招标范围:Ⅰ标段:1#地块土建(含基础)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含电梯、智能化、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

Ⅱ标段:2#地块土建(含基础)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含电梯、智能化、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

允许申请的标段数:申请人须对全部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前面标段的中标单位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开标时按Ⅰ标段、Ⅱ标段的开标顺序进行)。

本次招标控制价:Ⅰ标段:约3亿元,Ⅱ标段:约3亿元,招标控制价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

工期要求:Ⅰ标段:1100日历天;Ⅱ标段:1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获得宁波市“结构优质奖”部分的建筑面积达到本标段总建筑面积的30%及以上。

安全要求: 合格,并确保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须对全部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前面标段的中标单位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开标时按Ⅰ标段、Ⅱ标段的开标顺序进行)。

3.6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8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发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2家(含推荐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7年10月1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574-87103689

招标代理: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 系 人:朱张杰

联系电话:0574-89077739

传    真:0574-8907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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