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重发)雅戈尔大道修复提升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中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04 16:18:5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雅戈尔大道修复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5〕2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由于宁波市区划调整等原因,现对雅戈尔大道修复提升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中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工程规模:本工程路线全长3.321公里,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一级公路标准执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44米,横断面布置为:2米中央分隔带+2×(12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中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人民币1214111元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标线部分在接业主开工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且经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2 2012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业绩。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9月8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idding.gov.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健、朱建海
电 话:0574-55883375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李阳、范琦
电话:0574-89086898
传真:0574-8735565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