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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新芝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8-01 16:16:17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新芝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永丰西路98弄54号。
规 模:总建筑面积1961.7㎡,新建二层教学用房,建筑高度8.1米。
项目总投资:760.34万元。
招标控制价:6909723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市新芝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8月9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87103689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1402
联系人:童兴喜
电话:0574-87730234
传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