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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7-28 13:55:21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5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鄞奉片区,东临澄浪堰河,西至立交路,南侧尹江岸路,北侧为铁路。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8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134.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0135.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4999平方米)。

总投资:10.2亿元。本次招标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建安费用约:19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鄞奉片区HS17-01-08地块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投标人监理企业信用信息中的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

3.2.2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作否决处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8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17:00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电子稿)。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 整;

6.2提交形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账号:3114710037191583800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62357

备注:(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项目)。

6.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8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茹工

电  话:0574-8386096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王灿、秦元根

电  话:87686781、13738483717;87686672 

传  真: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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