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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镇卫生院布政分院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7-24 15:37:23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林镇卫生院布政分院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2017]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古林镇张家潭村,东、南至用地界线,西临河道,北至规划路。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3818平方米(另带征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124.13平方米。

工程概算投资额:2104.6万元。

工程总投资:4146.6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具体指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全过程监理、相关产权证书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2)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允许为同一人;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有关规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⑤2012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 年7 月31 日16 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 月31 日16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6.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15 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2)。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

联系人:陈工、任工  电话:0574-88279087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陈麒麟、徐升阳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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