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454)
本招标项目 海曙区横鄞线(K3+755~K10+341段)路面白改黑工程已由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与改革局 海发改投【2017】3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横街鄞江交界处,桩号K3+775,终点位于横街鄞江交界处K10+341。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维修,桥涵维修,挡墙及边沟改造,钢护栏改造,安全设施修复及公交停靠站新建等。
工程估算总投资4756.18万元,其中建安费3752.56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4质量控制目标:勘察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2.7标段划分:1 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主设计师参加社保(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7年5月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3.3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要求。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最新公布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5)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自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3.1(1)资质的单位,并拟派主设计师。本项目不接受同时具备上述3.1(1)、(2)资质的两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5.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5.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
5.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6.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
7.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室
联系人:陈文昌
电 话:0574-87284375
传 真:0574-87680182
| 上一条:(重发)石碶街道建庄5号安置地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下一条:(重发)石碶街道建庄5号安置地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