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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鄞江镇四明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海发改投[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鄞江镇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鄞江镇,东起环镇东路,西至荷梁线。
2.2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道路全长为1.888千米,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提升12000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安设施、雨污水、综合管线、照明工程、建筑立面及附属工程。
2.3估算总投资约10848.87万元,其中建安费4752.77万元。
2.4设计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三级公路标准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上述?和?和?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公路或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要求,并拟派主设计师。
3.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级未被评为D级的。(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为准。)
3.6设计甲、乙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3.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截止时间至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0574-88034275
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李克勇
电 话:0574-88395926 133066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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