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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中心小学维修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7-14 14:44:57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43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海曙中心小学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有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上传(详见本附件),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未及时下载的,责任自负;

二、本项目海曙中心小学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有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联系单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及删除。不得擅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进行变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投标人报价表中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未填报价或漏项,其费用视为该费用已分摊在合同工程其他细目的综合单价中。    3、清单中项目特征未予以细列的,投标人报价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编码所针对的工程内容并结合施工图纸完整报价。    4、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5、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施工图中所列的施工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要求凡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由投标人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单独列项支付。

6、其他有关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装饰部分

1、本工程均使用现拌砂浆;

2、屋面防水卷材按4mm SBS耐根穿刺防水卷材考虑;

3、屋面卷材上翻高度图纸不明确部分按上翻250mm考虑;

4、卫生间墙面、地面柔性防水按JS水乳防水涂料1.5mm以内考虑;

5、室内及走廊竹木纤维板墙裙收口按40mm以内木质线条考虑;

6、垃圾清运费一次性包干费用按3000元计入;

7、卫生间及屋面铲除至达到施工要求一次性包干费用按12000元计入;

8、地下室新做卷帘门按铝型材卷闸门(铝塑)考虑;原卷连门残值本预算中未考虑。

(二)安装部分

室内PPR塑料给水管按DN25考虑;

教室走廊及地下室拆除灯具均按报废考虑。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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