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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福德路(望春安置房配套一路-沁园路)工程(K0+392.63~K1+288.38)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6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费由海曙区政府承担,工程费及其他费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南起望春安置房区间路,北至望春安置房配套一路。
规 模:全长约875米,标准路幅宽为24米。桥梁两座(2号桥、3号桥),河坎两段。
总投资:25723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4491.4604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各专业工程类别。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福德路(望春安置房配套一路-沁园路)工程(K0+392.63~K1+288.38)的道路、排水、桥梁、河坎、给水、电力排管、路灯、园林绿化、交通工程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
5.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574-8710368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1402
联 系 人:童兴喜
电 话:87730234 传 真:877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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