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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2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远路立面改造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崔岙路口加油站至樟村教堂原址)
建设规模和内容:两侧立面改造总长570米,主要包括人行道铺装与照明、绿化景观、建筑立面整治等
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13713960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60758元(含测绘费91200元);建安工程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2453202 元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130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须提供2017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注:拟派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则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信用等级和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信用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
(3)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5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6月20日17时。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805742976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A幢15楼
联 系人:周宁栋 金琳
电 话:86879107、15267877892
传 真:8687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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