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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桥镇宣裴村新村建设地块基桩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6-02 16:41:33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8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桥镇宣裴村新村建设地块(项目名称)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 [2014]2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和洞桥镇共同筹措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桩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潘家耷村、张家垫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37699㎡,总建筑面积225571.22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基桩检测工程,包含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堆载法)检测,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检测,低应变检测,钢筋笼长度钻孔及检测,水泥搅拌桩钻芯法检测,具体详见附表《基桩检测一览表》。

招标控制价:3459065元。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及时提供满足宁波海曙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检测要求:符合建筑质量相关规范要求。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且其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检测项) 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7年2月、3月、4月的社保证明)及检测上岗证 ,专职安全员 / 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 6月 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8日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74-88041529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金荣云、郑波

电话:0574-82822962

    传真:0574-8901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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