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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建庄4号安置地块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鄞发改投[2014]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现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石碶街道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建庄村
规模:绿地面积约13098m2,景观铺装面积约8500m2。
项目总投资:约69683万元
招标控制价:8062756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壹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拟派项目经理(指项目经理为建造师的)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7年3月28日17时00分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经理或开标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其投标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申请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3月24日17时。
5.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服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4申请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5申请单位可自行在资格预审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
5.6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申请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资格预审做否决处理。
5.7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6.2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必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6.3申请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申请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申请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 月31日13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 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石碶街道;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2825258。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
电话:87298497;
联系人:许钗英、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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