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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406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段塘学校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15000万元,社会捐赠10000万元,市建委安排5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建设地点:段塘中路以北,鄞奉以西,环城南路以南,南塘河以东。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613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51900平方米。规划设置54个班级,新建教学楼、行政实验楼、报告厅、食堂、体育馆、附属配套工程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建安费22768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 7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勘察设计:10 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编入投标文件中)。
3.10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7年3月1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 日 17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电子稿)。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4月11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7号 地址: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
邮编: 邮编:3150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徐情情、胡孙杰
电话:0574-87195732 电话:0574-87312175
传真: / 传真:0574-873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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