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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64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桃源水厂塘渣处置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桃源水厂
项目规模:本项目石渣处置方量暂定100万立方,具体按实结算
项目总投资:/
处置转让标的额:约3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范围:横街镇桃源水厂石渣处置转让。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处置完毕后高度与道路持平。(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安全要求:合格、杜绝安全事故
工期要求: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其它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联合体投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9 日 9 时00分;
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金额:人民币55万元整
形式:转帐支票或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横街支行
银行帐号:39413001040005257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16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县大道东钱湖段211号创意空间二期9号楼
经办人:陆晴雪,姚海挺
电话:0574-87915231
传真:0574-88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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