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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行政中心5#楼屋顶生态节能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09-07 15:09:12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2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行政中心5#楼屋顶生态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县前街61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改造面积1050平方米,主要是屋顶园林绿化、生态节能改造等。

工程总投资:约99.9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77.9万元)。

    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4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不包括方案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包括给排水、电气、景观、加固及修复(如有)等)、设备采购安装费(包括吊装费等)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其它费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设计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设计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6 年 9 月14 日16 时。

4.1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 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  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

4.4  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9 月 14 日16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9 时30 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杨立平、钱丽娟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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