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启文路临时停车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07-28 15:10:42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6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文路临时停车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6]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启文路157弄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962平方米,新增停车位241辆。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水泥道路和停车位、雨水排水、交通设施、绿化、给水、电气等施工总承包。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5096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21号)文件规定外不得有在建项目。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6年8月3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 17 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8月18日09时30分 00 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1(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联 系 人: 高艳圆
电 话: 87139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张薇、李红丽
电 话: 87684880、13306618318
传 真: 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