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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街道清风社区配套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5-12-14 15:57:58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5NBHSGC06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春街道清风社区配套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望春街道青林湾西区6号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650平方米
工程造价: 796342元
标段划分:1个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望春街道清风社区配套用房装修工程及保修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2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原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下同)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7本次招标 ② 联合体投标。
①接受
②不接受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5年 12 月 21 日16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服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1日16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 月 4 日 13时30 分;地点为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曙区民通街101号;
联 系 人:高工;联系电话:87139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中河街道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 系 人: 陈静、郑遥遥
电 话:83033570 传 真: 83033196
2015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