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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童北路(望春路~后孙学校北侧路)道路工程(K0+733.28--K1+587.98)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5-08-27 09:43:12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 2015NBHSGC0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童北路(望春路~后孙学校北侧路)道路工程(K0+733.28--K1+587.98)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4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由海曙区政府承担,其余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起通途路,北至后孙学校北侧路。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854.7米,桥梁两座。
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3700万元。
工程总投资:34104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具体指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工程结算和决算、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或②一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企业与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或净资产不少于150万元。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具有市政、经济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3.1.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3.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
3.1.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2012年8月1日至今有项目管理或代建经验。
3.1.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注册造价师资格;
3.2.2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项目;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 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5年9月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2投标人已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领取交易证的,可直接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登陆并进行投标报名。
4.3未注册的单位须先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注册,有关事项详见“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中《关于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申请的通知》。注册成功,并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登录“工程建设招标业务”即可进行投标报名。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5.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海曙区民通街101号楼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74-87139166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系人:李红丽、张薇
电话:0574-87686684、87684880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