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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 2014NBHSGC0702 1. 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联丰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2#、3#地块花岗岩采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1.3批准号: 海发改投[2009]80号 1.4招标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1.5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花岗岩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2#地块建设地点夏禹路以北,丽园南路以西,庙后河以东,联丰菜场南侧;3#地块建设地点海曙区机场路以东,夏禹路以北、北侧和东侧为庙后河。 (2)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干挂花岗岩板的供货(不含倒角、磨边),详见招标清单 。 2.3 标段数: 1 。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20天内第一批不少于800平方米, 以后每天以400平方米供货。零星供货必须接到招标人要求后在3天内送达施工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石材;若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则应提供石材材料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4.1投标人已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领取交易证的,可直接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登陆并进行投标申请。4.2未注册的单位须先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注册,有关事项详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中《关于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申请的通知》。注册成功,并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登录“工程建设招标业务”即可进行投标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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