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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广安养怡院采购厨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3-03-18 00:00: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13NBHSGC0709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广安养怡院采购厨房设备项目已由海发改投[2010]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海曙区广安养怡院采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广安养怡院采购厨房设备项目,包括厨房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等;
2.2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工期要求:接业主通知后40天交货,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总包方进度需要)并验收合格;
2.4交货地点:广安养怡院;
2.5造价约58万。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附件.do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厨房设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供货和安装厨房设备能力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具备1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购买标书及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备核查);
(2)提供的燃气灶具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煤气灶具类)的生产企业(购买标书及投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购买标书及投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3)必须提供2011-2012年度省市级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炉具检测报告(购买标书及投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4)注册地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投标厨房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宁波市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提供长期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购买标书及投标时提供注册登记证原件以备核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3  月 18 日至2013年 3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六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超出规定时间或未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2 授权委托人所在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4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从北门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和中标公示的媒介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haishu.gov.cn)
宁波市数字海曙政府网站(http://www.haishu.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115.231.208.112/)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101号
联 系 人:高艳圆
联系电话:0574-87139166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霆、吴妤
电       话:0574-89077738
传       真:0574-8907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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