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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12NBHSGC0635 1.招标条件 新芝桥、罐头厂桥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2)4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芝桥位于新芝路,横跨蔡江河;罐头厂桥位于长春路、迎春街交叉口,横跨护城河。 建设规模:维修面积31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信誉要求: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甬建发【2007】201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 月 9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fcg.haishu.gov.cn)、数字海曙网站(http://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5.231.208.112)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厦街21号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87103164 电话:0574-87031582 传真:0574-87939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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