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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12-NBHSG-010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己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网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白云街259号。建设规模:装修面积713平方米。 (2)本工程造价:375120元。 (3)招标工期: 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含水电、弱电工程)施工。 (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招标工程类别:装修工程三类。 3、投标人要求 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符合条件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否则招标文件不予购买):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提供项目经理可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拟派项目负经理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宁波市无在建项目(按宁波市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需提供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 (4)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副本; (6)项目经理执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上述1-3条资料须提供原件;4-6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②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 ③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工作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3日 地点:宁波市灵桥路157号3楼 招标文件费:300元。 (2)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间:2012年5月28日下午16:00前(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市银亿时代广场9-7号财务室开具收据) (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30日14时00分 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窗口(从北门上) (4)开标时间2012年5月30日14时00分 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开标室 5、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媒介: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haishu.gov.cn) 宁波市数字海曙政府网站(http://www.haishu.gov.cn) 宁波市招投标中心(http://115.231.208.112) 6、业主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叶国权 联系电话:81987099 7、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灵桥路157号3楼 联系人:徐琼 联系电话:0574-87298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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