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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505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皎河路(鄞县大道-万兴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13号、海发改投﹝201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补助40%,其余由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北起鄞县大道北(桩号K0-013),南至万兴路(桩号K0+731.68)。建 设 规 模:全长约为745米,标准断面宽度为24米。包括下穿鄞县大桥U型槽1座及配套雨水泵站1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项目总投资 :12142.51万元。建设项目工程建安费:10535.22万元。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招 标 范 围:皎河路(鄞县大道-万兴路)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16时00分。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4.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4.4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4.5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4.6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4.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5.2提交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 3114710037191452926 |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5.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电子保单查询);(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1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缪经理
电 话:0574-561980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联 系 人:胡须昂、何意琳、徐春杰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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